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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章 红姨只收看得懂的签名

    红姨把第一份看不懂的合同撕成了八页。

    合同来自一家劳务行,准备一次送六十人进青川酒店、洗衣房和新仓。八页纸上写着服务期、培训费、住宿费、违约金和“形象管理”,字比酒瓶标签还小。六十人只需要在最后一页签名,前三个月工资由劳务行统一领取,再扣每人一千二百元介绍与培训费。

    对方说这是城里通用办法,六十人都已同意。红姨让他们在培训楼分开坐,每人发一张白纸,请愿意来青川的人写出自己一个月能拿多少钱、住哪里、想走时要付多少。

    六十张纸有二十三种答案。有人以为每月一千六,有人以为两千;十二人不知道前三个月工资不直接到手,七人以为住宿免费,四人被告知做满一年才能拿回证件。真正能说清违约金的人一个也没有。

    红姨把八页合同沿装订线拆开,分别贴在墙上。每一处收费用红笔圈,每一处权利义务用蓝笔圈。红色比蓝色多出一倍。她问劳务行负责人,六十人的同意到底同意了哪一种答案。

    负责人说:“他们不识字,我们已经口头讲过。签名和手印都有,法律上算数。”

    红姨回答负责人:“我这里不收法律上勉强算数、本人却看不懂的签名。你可以收走合同,人愿意留下,重新按青川的工资表报名。”

    劳务行要求青川赔偿前期交通和招募费,带来的四名领队又站在门口,不许六十人自行离开。阿木准备叫安保,我没有让人围门。我们先把回程车费按来时票价摆在桌上,愿跟劳务行走的人由对方带走;愿留下的人自己签领取回程费或放弃回程费的单子。证件若在领队手里,当场归还。

    四名领队不肯交,说证件只是代管。红姨逐一叫名字,问证件主人是否授权。六十人里没有一个说愿意继续代管。领队最终交出五十四本证件,另六本声称没有收到。红姨让当事人与领队在缺失记录上共同签字,限定二十四小时送回;逾期由劳务行承担补办与住宿费用。

    四十七人选择留下,十三人坐回程车。留下不等于直接录用。青川按岗位重新面谈,十一个人不适合酒店夜班,其中六人愿去洗衣房和厨房,五人领取两天食宿与回程费后离开。最终录用四十二人,没有一人向青川支付培训费。

    劳务行当天扬言再也不给我们送人。三个月后,它换了一份四页合同回来:工资直接发本人,介绍费由用工方按实际留任人数支付,证件不得扣留,离职只结已发生的住宿与物品损失。红姨仍嫌字小,让他们把工资、收费和离开办法印在第一页。改完后,我们才恢复合作。

    这件事让培训楼越来越像一间学校,又不像学校。红姨不教人怎样笑得好看,先教四样:认自己的名字、认工资总额、认扣款项目、认紧急出口。会写字的人签全名,不会写的人可以按手印,但必须由一名与劳务行无关的人把内容读完,再让本人复述。复述不清,手印便不收。

    有人问红姨,若一个人始终不识字,是不是永远不能工作。红姨说看懂不等于会读每个字。你可以请人读,可以画自己认得的符号,可以把工资分成看得见的几格;最怕的不是不会写,是别人替你说“你已经懂了”。

    月桂那时已经在白鹭四年。

    她从当年穿红鞋、背四千六百元假债的姑娘,变成培训楼夜班管理员。新来的年轻人不知道她过去,只知道她每天收三次黑木牌:上班、回楼、请假。牌不代表谁属于酒店,只代表当夜还有谁需要确认安全。她发工资时总把扣款栏先念,即使那一栏写零。

    二〇〇二年九月,月桂收到家信,母亲病重,弟弟准备把家里最后一块田租出去。她向红姨请两个月假,后来又改成辞职。白鹭愿意保留岗位,青川酒店也缺楼层主管,她仍决定离开澜城。

    我问月桂:“是工资不够,还是这里有人让你不舒服?”

    月桂回答:“都不是。我欠苗姐的钱早就没有了,可我留得越久,别人越只记得我是在这里被救出来的。我想回去的时候,名字前面不再带白鹭。”

    她没有指责谁。白鹭当年替她划掉假债、按月发工资,后来也给了她位置;可一处救过人的地方若总把“我救过你”挂在门口,也会变成另一种拴人的绳。红姨听完,只问她最后工资哪天结、回程经过几站。

    月桂的工资与未休假补贴共三千七百四十元,当天装进两只信封,一只本人带,一只按她要求寄给母亲。宿舍床、制服和黑木牌无需赔偿。红姨让她自己决定木牌怎样处理。

    月桂把牌留在培训楼玻璃柜里,背面写了离开日期。她说不是留作纪念,是给后来的人看:木牌放回柜里,人也可以走,不必烧、不必逃。

    临走前,月桂替最后一批学员念合同。念到离职条款,她停下来让每个人说一遍:提前几天告知、工资何时结清、证件归谁。一名年轻姑娘照着纸背答案,月桂把纸收走,让她用自己的话再说。那一刻她比四年前的红姨更耐心。

    车在清晨六点出发。阿木安排司机,月桂坚持自己付一半车费,因为路线还要替南岬带货。红姨没有去车站送,只在名单上将“在店”改成“已离澜城”。她写完以后,把笔放了很久。

    一年后,月桂寄回第一封信。她在家乡县城的一家旅社做前台,工资不如青川,却能每晚回家。信里夹着黑木牌背面那行字的拓印和一双红鞋的鞋带。鞋已经穿坏,她只寄鞋带,说完整鞋子太占地方。

    红姨把拓印锁进玻璃柜,没有展示鞋带。她说培训楼不是苦难陈列室,离开的人寄什么回来,不等于后来每个人都必须看。

    月桂离开后,夜班管理员的位置由两个人轮换。红姨不再让任何一名管理员同时掌宿舍钥匙、请假记录和工资表。三样权力分开:楼层管理员确认人,前台保管钥匙,财务发工资。若员工夜里未归,先联系本人和紧急联系人,不得以扣工资或扣证件逼回。

    新的制度很快遇到一次难题。洗衣房员工春兰连续两夜未归,电话无人接,室友说她与一名客人离开。楼层管理员按旧习惯想翻她柜子找地址,红姨制止,只查入职时本人同意使用的紧急联系人。联系人是城西餐馆老板,确认春兰在店里照顾生病的姐姐,却不知道她为何没请假。

    春兰第三天回来,承认自己怕请假被扣全勤,便让室友隐瞒。按规定,她补写请假、失去两天全勤奖,不扣基本工资。楼层管理员未擅开柜子,免去责任;室友替她谎报在宿舍,被书面提醒。红姨随后取消“当月只要请假便失去全部全勤”,改为按实际缺勤天数计算。否则制度表面禁止失联,奖励却在逼人失联。

    赵坤说红姨把每一条规矩都改得太软,主管以后不好管人。红姨让他看过去六个月记录:失联从九起降到两起,工资投诉从十七起降到三起,夜班临时离职少一半。人不是管得越紧越稳定,能预见请假和离开的代价,才不必用消失保护自己。

    二〇〇三年初,培训楼开始为青川之外的九家旅店提供基础培训。外部旅店按人付费,员工本人不付。培训完成只证明学过消防、工资和岗位流程,不保证必须去某家店。九家老板中有三家要求优先挑人,红姨拒绝给“挑人名单”,只把公开岗位贴在墙上,让学员自行报名。

    其中一家退出,认为付了培训费却不能得到人。剩下八家发现自行报名的人留任时间反而更长。培训楼第一次有了独立收入,足以覆盖住宿、教材和两名夜班管理员工资。红姨不再需要白鹭每月补贴,却仍让黎真审核每一笔收费。

    她在财务室门上钉了一块小牌:只收看得懂的签名。

    牌下面有两行字。第一行写“签名不是服从”,第二行写“手印也不是”。有些人读不全,红姨便让管理员每天早课念一次。念到第三个月,学员会嫌烦;等真的有人把一份陌生合同递到手里,他们又会回来问那两行是什么意思。

    青川酒店因此得到一支较稳定的员工队伍,也得到一个外面不容易看见的入口。客人从车站、车队和合作旅店来,员工从培训楼来,床单从后门出去再回来。正门上的青川铜字越来越亮,真正维持它的却是许多不在大堂里的签名。

    那年三月,一种不明原因的高热从外地传来。先是两名长途司机在青川退房后住进诊所,随后城内开始取消团体活动。酒店预订表上的名字一行行被划去,培训楼也有人要求立刻回家。

    赵坤问我,若酒店被要求停业,工资合同里的签名还算不算。

    我说:“越是门关着的时候,签过的字越算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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